2017年4月30日 星期日

不出貨給Amazon Vendor的理由

之前我們聊過Amazon Vendor的優缺點,大家可以評估是否適合自己。對我來說, 成為Amazon Vendor有幾個優點。Firstlybuyer可以在website上看到Sold by Amazon,這是有很大的好處,不但可以增加buyer的信任度、提高購買意願,也可以打響我的brand知名度。再來,由Amazon出貨,後端的buyer退換貨等煩人的事,我都可以不用管,雖然說我是用lower price賣給Amazon,賺的少一點,但對目前人在台灣、距離英國幾千里遠的我來說,的確省事很多。Twice a week (Monday/Thursday) Amazon固定下單,每次都有510個左右的PO,生意還滿不錯的。
但直到今年2017年初,我下了個重要決定,只留一個產品給Vendor Central,其他一律不賣了 ,因為我發現有個serious problem,遲遲無法解決……..

那就是shortage claimAMAZON要很久很久才能refund給我,1個月、2個月、3個月,甚至有些還不知能收得回來嗎!

請看下圖,201610月,半年前的款項,都還沒辦法Approved錢。必須一再的Re-open Dispute,但都沒什麼作用。


大家可能會好奇,到底是什麼樣的shortage claim追不回來?難道是我這個Vendor有問題?今天我就公開後台資料給大家看看!

(短收1)

(短收14)
貨運公司(Parcel Force)簽收證明
我們的產品由工廠裝箱出貨,皆是以「box」為單位寄送,既然box有收到,就不太可能發生零星失蹤的問題。這時,我要向貨運公司(Parcel Force)Prove of Delivery (PoD),再向Amazon appeal,一個PO來來回回處理,浪費時間又麻煩,所以想說乾脆不給Vendor貨了,等錢全部refund再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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